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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严格执法 促进档案的收藏和利用

——完善机制 严格执法 促进档案的收藏和利用

时间:2010-4-26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最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建国带领教科文卫工委和市人大代表教科文卫专业组部分成员,就《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自2004年8月1日颁布实施《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以来,我市档案工作进步明显。一是各级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目前,全市综合档案馆库房面积由2004年的7500平方米增加到近17000平方米,增长了126%。市档案馆的馆舍面积从1700平米扩展到14000多平米,跻身国内城市综合档案馆的先进行列。同时,各市(县)、区档案馆新馆和改建工程也纷纷立项建设。二是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随着基础设施条件的逐步改善,全市档案工作的基础业务有了明显提升,成功创建了一批国家等级档案馆。2008年7月和2009年7月,市档案馆顺利通过国家二级和一级档案馆测评。江阴市档案馆和宜兴市档案馆也已成功创建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无锡成为国内唯一的市本级和所辖市(县)档案馆全部达到国一级标准的城市。锡山、惠山、滨湖3个区的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档案馆。一批重点企业、农业示范区、园区(开发区)的档案馆(室)陆续通过省档案局测评验收,成为省星级(等级)档案馆(室)和模范档案室。三是全市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2004年以来,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增加了90余万卷。其中,市档案馆馆藏量由2004年的25万卷增加到80多万卷。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调整并拓宽了进馆单位范围,开展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收藏珍贵档案等专题征集活动,极大地丰富了馆藏,提升了档案的史料价值、文化价值和现实利用价值。四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度明显加快。2008年以来,市档案局联手各市(县)区档案局,先后投入400多万元,添置了一批具有先进水准的专业设备,提高了馆藏档案和进馆档案数字化扫描、录入、转换的规范化程度。截至2009年底,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累计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2000多万页,音视频档案数字转换8万余分钟。其中,市档案馆年扫描纸质档案量突破1500万页,档案全文基础数据库容量已达8TB以上。同时,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迅速提升,实现了档案信息资源的电子检索、网络传输和在线利用。
  二、《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一些部门、单位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条例》施行以来,虽然全社会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但仍有一些部门、单位的档案意识不够强。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锡视察调研所形成的档案在收集、移交和流向、归属等方面尚未形成良好机制,在征集进馆时出现相应档案收集不全、保管不善甚至拒不移交等情况,导致这部分重要档案资源处于分散、缺失的状态。二是无锡市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的建档和归属不够规范。这部分档案未能形成及时建档、完整归档并按档案归属流向移交的良好机制,导致综合档案馆馆藏出现薄弱点和空白点,无法完整体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貌,无法再现其中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如1991年无锡抗洪工作和2007年水危机事件的处理,因档案部门未能参与其中,这些重大事件没有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而去年在我市举行的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工作,由于领导的直接协调,市档案局及时派出档案工作小组全程参与,完整收集、归档各相关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并提供会务现场利用服务,使这一盛事永久留存于国家档案馆。三是新闻媒体单位建档、归档工作比较薄弱。无锡电视台建台以来,形成了大量记录本市时政新闻和社会事件的视频资料,但多年以来,这些珍贵资料大量缺失,现仅存有900多盘,远远少于扬州市的上万盘,并且多以录放磁带的介质形式储存,不符合永久保存的技术要求,数字化转换、储存率非常低。《无锡日报》的所刊摄影图片长期由摄影者个人保管,存在严重的丢失、缺损现象,极不利于这部分照片档案的统一收集和妥善保管。
  2.档案事业经费缺乏保障和增长机制。一是市综合档案馆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与南京、苏州、常州等苏南城市及南通市相比差距较大(南京市编制人员近百人,苏州市、常州市、南通市都在60人左右,而无锡市仅有30人),影响档案事业协调发展;二是区级档案馆人员和经费缺口较大,特别是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档案局(馆)只有2至4人,业务经费非常困难,有的日常工作都难以维持;三是各级各类机关和团体、乡镇和社区的档案员皆处于兼职状态,很多单位档案员由临时工担任,且更换频繁,领导对档案工作过问较少。苏州市已于2009年6月对镇村两级档案经费的保障和档案人员的配备进行了明确,值得借鉴学习。
  3.社会公众依法建档、管档的意识比较薄弱。由于档案法制宣传和档案执法力度相对较小,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普遍薄弱,对档案的概念比较模糊,对依法建档、管档的认识不足。如拆迁档案涉及民生,非常重要,但拆迁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对这部分档案的建立、保管、归属、流向不统一,不规范,存在着比较突出的分散、缺损和提供利用不齐全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档案法规的宣传力度。档案具有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功能。各级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坚持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看到档案工作“不是大局但服务于大局,不是中心但服务于中心”的独特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滞后观念,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历史档案与未来档案的有机链接。
  2.尽快出台《<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多年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些法律条款因可操作性不强而难以实施。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出台《<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条例》的条款进一步加以细化明确,以便于条例的贯彻落实。
  3.尽快理顺市档案局与市城建档案馆的体制关系。《档案法》规定:城建档案馆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市档案局往往难以进行有效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协调上难以沟通。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促进全市档案资源体系的完整和规范,为后人留下珍贵、齐全的档案资料。
  4.建立健全重大工作档案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对于一些事关无锡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工作,档案部门应作为工作单位全程或者分阶段介入参与,以便规范地建档和记录,或者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录入和建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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